2009年11月4日星期三

回眸

痞子蔡的第九本书。

这一书很好看,故事情节也满特别!Huimou

有三个故事。

 

第一故事,《回眸》

和以往一样主角们没名字。

结局好像没结局,但不是悲伤。

这是他在中学时期的一小段插曲。

但结局不知是真是假… …

 

第二故事,《遗忘》

故事主人翁也没名,但女主角有名了 :p

故事一开始有点悬疑!

 

如果每天醒来都是新的一天,

都是新的人生,

要如何度过每一天?

没有过去的记忆,

努力想找回记忆,

但办不到… …

只有一小段的记忆,

每天醒来新的记忆也不见。

每天的记忆都会不见… …

(这是看了故事后写的)

 

第三故事,《遇见自己,在雪域中》

对我来说,又是悬疑故事的开场… …

地点搬到西藏。

介绍了西藏,里头还有痞子蔡到那所拍的照。

他见到活佛,还帮他打金刚结(这是真的,有照片)

故事里不知是不是他的全部的遭遇。

但只知一部分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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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条评论:

时间 2009年11月4日 13:12 , Blogger Hou 说...

取自
《回眸》–序 –jht
(繁体字版,麦田出版社 2008年11月1日 初版,jht痞子蔡作品009)
注:简体字版预计2008年12月20日出版。
《回眸》这本书包含三篇中篇小说,分别为「回眸」、「遗忘」、
「遇见自己,在雪域中」。
「回眸」约三万六千字;「遗忘」约两万八千字;
「遇见自己,在雪域中」约两万五千字。

「回眸」所描述的高中生活,是我那个时代的事。
现在的高中生应该不太一样。
未来科技更进步后,高中生也许可以把网路卡藏在头发里,
用手指触摸额头以传送文字讯息。
也许连触摸额头都不用,只要在心里默念文字,便可直接传送。
於是人们可能更擅长跟远距离外的人交谈,却拙於跟身边的人聊天。

我常被问及小说题材通常从何处取材?
有时我会回答:山中。
因为取柴当然要在山中。
很冷,抱歉。这是我的坏习惯。
我并没有固定写作的习惯,也从未拟过写作计划,
可以算是一个不知长进的写作者。
如果有想写东西的欲望而且时间又能配合时,才会动笔。
自何处取材的问题对我而言意义不大,若要认真回答这个问题,
我通常会回答:生活周遭。
一这样回答,人家便以为我的生活光鲜璀璨,彷佛处处充满惊奇。
但其实我的生活很简单,某种程度上甚至可说枯燥,一如我的个性。
人们常以为美好的事物应该是在远距离外或是山中,不会在身边。
於是才会到山中取柴。
但你的远距离外是他人的身边;他人的远距离外就在你身边。
对我而言,小说题材不在深山远处,就在生活当下。
所以,是的。

「回眸」所描述的通纸条,是我枯燥高中生活中的插曲。
那篇写了三次的作文,你可能以为我又在唬烂,
但很抱歉,那是真的。
不仅被推举的理由一样,连重写的理由都一样。
至於「回眸」中的其他情节或是结局,你就别执著於真假,
好好用心过你的生活才是王道。
「遗忘」这名字有些怪,情节和写法也跟我之前写的小说不太一样。
曾经想过把篇名改为「迷迭香」,听起来比较浪漫。
但我已写了「檞寄生」和「夜玫瑰」,再来一个「迷迭香」的话,
你可能会认为我有病。
所以最后还是用「遗忘」这个虚无缥缈的篇名。
有一阵子电视里的韩剧常有主角因车祸而丧失记忆的桥段,
害我一直不敢去韩国旅行,因为觉得韩国的车祸一定很多。
撞车能撞到不伤及五官和肢体而只让人失去记忆,这是一种境界啊。
「遗忘」里的「海马回」观点,或许学理上并不严谨,
但应该达不到韩国车祸的那种境界。
写小说至今已超过十年,这些年来的经历,让我觉得像是一场梦。
就像「遗忘」里所说:
「所谓的梦,其实是记忆。不管是前世,或是今生的过往。
或许也可以说,所谓的记忆,只不过是一场梦而已。」
至於「遗忘」里描述的人物或情节的真实度,这还是老话一句:
不要太执著。

「遇见自己,在雪域中」这篇我可能得解释一下。
去年年底,我在西藏待了八天左右,那是一段很神奇的经历。
回台湾后,我因而想写点东西。
这时刚好收到约稿信,里头提到一些人物的设定,比如:
车夫韩寒、客栈老板石康、女导游饶雪漫、神秘人蔡骏、
失恋欲自杀女沧月等。
我用了这些人物的设定,反正这与我想表达的东西不会冲突。
韩寒、石康、饶雪漫、蔡骏、沧月、路金波等都是大陆知名的作家,
希望他们的读者别见怪,我只是遵照人物的设定,没有不敬的意思。
由於也有一万五千字的字数限制,所以我先写了一万六千字交稿,
篇名也叫「遇见自己,在雪域中」。
今年六月与其他作者的作品合出成一本叫《七喜》的书。
然而《回眸》里的「遇见自己,在雪域中」,我又多写了九千字。
除了加强叙述外,也额外增加了一个章节,让结局转了个弯。
此外,我还附上我在西藏时拍摄的照片。
我以为,这样才能完整表达我要写的故事。
至於「遇见自己,在雪域中」是小说?散文?还是旅游记事?
请不要执著,也不要起分别心。
当成故事看即可。

老话一句,因为有著「痞子蔡」的名称,
所以这本书可能会在书架上的青春文学或爱情小说区。
不过「回眸」、「遗忘」、「遇见自己,在雪域中」这三篇中,
爱情成分最大的,应该是「回眸」。
当然「遗忘」中莉芸的不离不弃,你也可以解读成爱情。
很多爱情故事在发生时的当下不觉得,过了两年或三年也不觉得,
但十年后甚至二十年后蓦然回首,才会惊觉好像就是。
「回眸」大概可以在这种角度中被视为爱情小说。
我说过了,关於我写的作品都被视为爱情小说;
或我被视为专写爱情小说的作者,虽然我不太认同,但并不介意。
只是有时会有困扰。
例如探讨爱情观或两性关系之类的活动邀我参加甚至是主讲,
我总是觉得尴尬。
题外话,我们都知道金庸大侠写了很多经典的武侠小说。
但你曾听过少林寺方丈写信给金庸,邀请他到少林寺讲解易筋经吗?
没有听过吧。
所以即使我真的是位爱情小说作者而且所写的爱情小说还不错,
我也不见得有正确的爱情观或熟知两性关系。
我相信别的爱情小说作者也是如此。

扯远了,抱歉。
总之,这是我的第九本书,请指教。

http://jht.pixnet.net/blog

 
时间 2009年11月4日 13:23 , Blogger Hou 说...

我又是第一个写:p
连续四个月了... ...
写点东西嘛,让大家知道近况。

祝在赶毕业论文的,加油、很快要过了!
祝在家摇脚的,早点拿到想要的!
祝在工作的,工作上顺利、找到自己的目标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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